專利授權費的高低是以往專利糾紛中最關鍵的部分,專利糾紛的癥結也主要集中在授權與未授權、授權費過高的問題上。今年年初,蘋果就向加州北部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愛立信在4G技術專利上收取的專利費過高。而前者指控的緣由在于,愛立信按照整機而非涉及專利的零部件來收取授權費。
是不是感到有點熟悉?在今年國家發改委對Qualcomm公司在中國的壟斷案做出的最終判決中,發改委也曾認定Qualcomm通過整機收取專利費的行為屬于壟斷市場行為的一部分。
由于Qualcomm、愛立信向其他廠商授權的專利很多屬于標準必要專利(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3GPP等組織已經納入專利標準的),在市場幾乎沒有同類競爭者,其他廠商生產手機必須要采用這些專利。雙方的授權協議中往往會存在按整機收取專利費、標準必要專利與非標準必要專利捆綁授權甚至免費反向授權等不合理的要求。而在專利糾紛發生時,前者又會拿 “公平、合理、非歧視性原則”當做說辭,否認其存在市場壟斷的行為。
工欲善其事
對于專利積累不足的廠商來說,拓展海外市場時,因為遭遇專利巨頭或專利流氓的侵權控告造成巨大損失的先例也是有的。HTC在美國市場因為在與蘋果的專利訴訟中敗訴,失去北美這一重要的市場,對其全球市場份額下滑影響很大。2010年10月,摩托羅拉起訴蘋果侵犯其18項專利,要求美國貿易委員會頒布禁售令,禁止蘋果進口、出售、營銷或倉儲存在專利侵權問題的產品。
今年小米在印度市場同樣遭遇愛立信起訴,達成的結果是小米搭載聯發科處理器的產品禁止在印度市場進口、銷售。
需知,知識產權糾紛耗費諸多精力,即使是原告方在個人利益未受到損害時,也不會輕易采取訴訟這種形式。發生專利訴訟的緣由要么是被訴方此前確實未曾取得相關技術的專利授權。雖然專利糾紛并非我們樂見,但是在全球范圍內,大部分專利授權協議是都是通過談判才最終達成的。要么就是被訴方的發展已經影響到了專利巨頭在市場上的主導地位,這種情況基本都發生在海外市場。
近年來,隨著中國手機廠商在海外的聲音不斷擴大,中興、華為等拓展海外較成功的企業也不斷遭遇愛立信等專利巨頭的訴訟“邀約”,其中僅有少數國內廠商勝訴的案例。 在《細數國產手機廠商專利》一文中,筆者曾經提到,中國手機廠商專利儲備無論是在數量、還是核心技術的質量上,與海外巨頭都不在一個量級。而在走出國門之后,面對高昂的專利授權費用和被指專利侵權的風險,中國廠商需要補足的功課還很多,更重要的是如何修煉好內功。欲善其事,先利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