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實名制補充登記問題,記者也專門咨詢了各運營商,發現不同運營商辦理手機卡實名登記手續是有差別的。其中有一項要求是統一的,就是手機卡實際使用者辦理實名登記時必須到場,并攜帶本人身份證。之后,像有的運營商,需要用戶提供手機服務密碼及近期從手機撥出的5個通話記錄,才能重新辦理實名。有的則需打印出近三個月繳費單和提供手機服務密碼。
手機實名制政策變化
2010年
工信部宣布實施手機用戶實名登記制度,當時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支持,實施效果并不理想
2012年12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了《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將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保護和電話用戶實名制納入法律層面
2013年7月
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出臺了《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和《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
2013年9月1日
正式實施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工信部在各地、各企業全面檢查的基礎上,組織對14個省份社會營銷渠道進行暗訪
2014年2月
工信部宣布新增電話用戶實名率達99.1%,全部電話用戶實名率達82.4%
2014年12月31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印發《電話“黑卡”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從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聯合開展為期一年的電話“黑卡”治理專項行動。